2006年10月3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工钱不兑现 放火烧老板
曹笑薇 沈红良

  由平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被告人赵某因犯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。
  赵某在平湖市曹桥街道新07省道边中铁十二局工地打工,因事先说好工钱每天35元,但老板刘某只给了他30元。7月7日,怀恨在心的赵某来到刘某的宿舍,用拳头敲碎窗户玻璃,不顾宿舍内其他人员的制止,将汽油泼撒,然后用打火机点燃布条扔到房内,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31元,并致使一人双脚受伤。